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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

教育部《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》修訂版

修訂說明:

一、教育部於民國七十六年公布《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》,迄今已逾二十年,鑒於文書處理方式及使用習慣有所改變,為因應實際需要,特加以修訂。
二、修訂版之標點符號計有:句號、逗號、頓號、分號、冒號、引號、夾注號、問號、驚嘆號、破折號、刪節號、書名號、專名號、間隔號、連接號等十五種。其中,橫式「引號」改為「」『』,「連接號」為新增,「間隔號」為原「音界號」之改稱。
三、修訂版內容分別以橫式、直式呈現,解說體例包括:名稱、符號、位置、說明、用法舉例等五項,有需要者再加附注。
四、修訂版標點符號有甲、乙式者,可自由選用。

網址:
http://www.edu.tw/files/site_content/M0001/HAU/haushou.htm#su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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